连平县人民检察院把“检调对接”深度融入“1+6+N”工作体系 高效化解基层群众“身边案”
邻里邻舍的姐妹因一场偷芋头的误会矛盾激化;八十岁老人因赶了对面邻居家的狗,被邻家小伙推搡跌至卧床不起……这些高频出现的小案,既是群众急难愁盼的“身边事”,也是基层法治建设的“必答题”。
为进一步探索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新路径,连平县人民检察院以“检察主导+调解前置+多方联动”工作模式融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有效整合资源,确保真正做到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将案件的高质效办理融入社会治理大局。
一方吹哨+多方联动,专业化解矛盾纠纷
2025年,某社区两居民因偷芋头事件发生争执,叶某将受害人黄某推倒致其左手受伤,鉴定为轻伤一级。
检察官经调查走访认为,双方邻里关系破裂、矛盾积深,简单办案可能会激化矛盾,邻里关系难以得到修复。经过多次释法说理,双方对立情绪得到较大缓解,并有和解意愿,但对于赔偿问题仍存在较大争议。为防止“小案”变“大案”,承办检察官梳理争议焦点,主动联系忠信镇综治部门启动“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
针对赔偿金额的争议及修复邻里关系的需求,承办检察官组织协调忠信镇法庭、忠信镇派出所、忠信镇司法所、黄岭社区、驻镇律师及双方当事人在镇综治中心调解室开展谈判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叶某一次性赔偿黄某44371元,黄某不再追究其责任,双方握手言和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实现矛盾就地化解,检察机关对叶某依法作出不逮捕决定。此次调解将“检调对接”深度融入“1+6+N”工作体系,在案件办理中实现一方吹哨多方联动,真正做到应调尽调、依法联动、止损促和。
“检察官+老吴调解工作室”,融情于法解心结
2024年8月,一份刑事控告书递到了检察官的手上。控告人黄某被情绪失控的吴某拿刀划伤颈部,要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立案。承办检察官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查实发现,黄某的损伤程度不构成轻微伤,且公安机关给予吴某行政处罚符合法律规定。黄某因未得到赔偿道歉一直不服公安机关处理决定。为用心办好每一个信访案件,办案检察官了解到本案系吴某因怀疑前妻出轨黄某,在醉酒情形下与黄某发生口角,情绪激动不慎划伤黄某。
本案系一起因误会引发的“小案”,为妥善化解矛盾,检察官联合“老吴调解工作室”工作人员开展面对面调解工作,耐心释明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的界限同时,又注重以人文关怀对当事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调解,吴某当场对黄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等损失费用,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签订和解协议。
几个月后,承办检察官再次走进综治中心、村委会,通过电话询问、入户等方式了解黄某与吴某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检察官,我心事已解,感谢你们所做的工作!”当事人表示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检察温度。
“一镇一点一检察官+N”,前置化解矛盾纠纷
连平县人民检察院推动构建“一镇一点一检察官+N”检察服务民生工作体系,在全县13个乡镇全面推行检察官驻镇联络点工作机制。通过定点包联模式,由一名检察官驻点镇综治中心,提供包括法律咨询、犯罪预防、矛盾化解等服务。2025年9月,驻镇检察官在走访镇村群众时发现,80岁的朱某因被吴某推搡致髋关节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因医疗费未得到保障卧病在家,影响生活质量。驻镇检察官了解情况后及时对接案件承办检察官后发现,本案双方因外界对赔偿金额的不实谣言产生误会,双方家属迟迟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矛盾程度进一步升级。
驻镇检察官针对本案矛盾焦点,通过检察官驻镇联络点工作机制,整合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资源,联系镇综治中心及村委会工作人员,连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由检察长带头对本案进行释法说理,双方最终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签署刑事和解协议。鉴于吴某认罪认罚并获得谅解,检察机关最终对吴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本案借助检调对接机制深挖矛盾症结,充分发挥法律定分止争作用。
“小案”不小办,情系大民生。自2025年“连平县检调对接工作室”成立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13件次,调解金额115万余元。连平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连平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聚焦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有效修复社会关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小事小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
本报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钟榕儒 肖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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