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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中院因一件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暖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从今往后,我一定会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保护好我的孩子,让她在健康良好的环境中成长。”近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源中院)刑一庭因一件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受害人小红(化名)的监护人李明(化名)态度诚恳,郑重承诺切实担起监护职责。

监护缺失 孩子陷入危险境地

今年年初,刑一庭受理了该案,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属于典型的熟人作案。

“为什么被告人能轻易得手?小红现在的情况怎么样?如何能让她以更健康的心态面对未来?”带着疑问,法官进行了深入调查。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对监护人进行问话、走访相关部门,法官了解到,李明离异后独自承担家庭经济重担,在本县打工,小红在农村老家上学,平时由年迈的奶奶照顾。由于长期缺乏关注,李明未能及时察觉孩子的异常,导致小红陷入危险境地。

所幸,案件发生后,政府部门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悉心关爱,为李明一家老小解决了居住、就业、学习等一系列生活难题,让孩子远离身心受创之地。

但是,在与李明交流过程中,法官发现其监护意识薄弱,觉得自己辛苦赚钱养家,给孩子提供物质保障已经尽了责任,却未真正关注过孩子的内心世界。这让法官深感担忧,考虑如何帮助孩子在新的环境中重获新生,以健康的心态面对以后漫长的道路。

法院+妇联 专业指导家庭教育

为了让监护人的关爱不缺位,孩子能尽早走出阴影,河源中院向李明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这不是惩罚,而是帮助。我们希望你能真正走进孩子的内心,让她重新信任你。”驱车来到李明所在县城,法官现场向其宣读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依托“法院+妇联”联动机制,河源中院邀请河源市妇联、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河源站指派家庭教育指导师,现场联合对李明进行一对一的专业家庭教育指导,详细给李明讲解法律规定的监护人家庭责任和法律责任,指导其学习与孩子沟通、识别潜在危险、给予孩子心理支持,为小红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现在孩子的内心是很敏感很脆弱的,你要学会倾听孩子的声音,甚至创造场景与孩子谈心,哪怕她只是说一句‘今天不开心’,你也要认真对待。”针对小红正处于青春期这一情况,指导师重点指导李明注意她的心理变化和情感需求,让她的心理有足够的安全感。

李明不时点头,说道:“现在我知道怎么更好地与孩子相处了。政府给我那么大的帮助,现在条件比以前好多了,法院又这么关心我的孩子,我一定会用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他笑了笑,说:“这个周末我还带孩子去江边的步道骑自行车了。”

“是的,孩子需要的绝不仅是物质,更需要你的爱。”法官语重心长地说道。

护“未”成长 司法温度治愈伤痕

据了解,近年来,河源中院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惩治、保护、预防、帮教上持续发力,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建立健全心理帮扶制度,购买社会服务,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或迫切需要心理救助的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提供专业的心理干预和疏导服务;建立教育帮扶制度,积极参与防治校园欺凌、防范性侵等专项行动;建立法律帮扶制度,制定涉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律师指派标准,为涉案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提供刑事辩护、司法救助申请、法治教育等法律服务;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帮教制度,联动相关部门,帮助受案件影响而停学、休学或无法在原校就读的未成年人以变更姓名、转学等方式重回校园。

“家庭是孩子最温暖的港湾,司法不仅要惩治犯罪,更要帮助家庭重燃希望。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我们始终保持零容忍,对受害家庭的支持,我们坚持全方位守护。”河源中院刑一庭负责人表示。据了解,2024年以来,河源法院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1件213人,积极开展“判前+判后”全流程法庭教育150余人次。判后回访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200余人次,帮助转学复学2人,协同妇联开展慰问女童活动23人,为2名女童引入心理帮扶,为3名女童申请了腾讯救助资金,为21名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推动建立“司法训诫+教育指导+跟踪回访”机制,联动社区、学校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等内容的普法活动180余场次。

本报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徐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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