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林区抽烟 引发山火被抓
本报讯 记者 曹志成 通讯员 谢晓丹 近日,东源县柳城镇上坝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快速处置,将山火扑灭,山火引发者石某某目前已被东源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据了解,11月25日中午1时许,石某某(男,52岁)等四人在东源县柳城镇上坝村砍伐桉树。午后2时许,石某某在休息的过程中,在砍伐现场抽烟,随后,将未灭的烟头随意丢在山上,当日风干物燥,烟头被丢弃后,迅速引发森林火灾。
接到山火报警后,公安、应急等相关部门迅速赶往现场,将山火扑灭。经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确认系石某某因在林区吸烟,吸烟后随意扔烟头引发的山火。经审讯,石某某对抽烟引起山火的事实供认不讳,其已被东源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目前正值冬季防火期,河源森林公安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一点火星可毁数亩山林,一次侥幸必付沉重代价。违规野外用火,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森林火灾,请大家自觉遵守林区防火规定,严守防火红线,坚决杜绝野外违规用火。河源公安机关将持续严打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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