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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出台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实施方案 实现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一件事一次办”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骆菲茵 近日,市自然资源局与市林业局联合印发《河源市推动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重构审批流程、打破行业壁垒、整合申报材料,推动同一阶段的审批审核事项同步办理,实现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一件事一次办”,审批时长从35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进一步提升全市用地用林审批效率,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方案》明确,省级以下用地预审与选址事项,实行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涉及用林审批(审核)的,实行用地用林联动审批。单独用林或已办理用林审批(审核)手续的项目、仅选址的项目、涉密项目等,可按原有途径单独办理,不纳入联动审批范围。

聚焦用地用林审批中的痛点难点,《方案》推出四大创新举措。在组卷环节,鼓励项目单位委托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统一组卷,实现材料一次编制、多部门共用,从源头减少项目前期重复工作,有效打破行业壁垒。同时,《方案》鼓励将《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整合为《用地用林综合技术报告》,推动“多审合一”落地见效;并将项目涉自然保护地的选址唯一性论证纳入节约集约论证分析专章,统一组织专家论证,实现论证结果跨部门共享共用。审批流程方面,遵循“先行先批、从速从便”原则,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打通前期踏勘、组卷、审查、审批全流程环节壁垒,推动审批全面提速。此外,《方案》还统一了法规适用和规范了执法标准,明确违法占地或林地的处罚依据,严格遵循法律适用一致性原则,恪守“一事不二罚”执法要求,实现审批与监管的规范衔接。

《方案》以用地审查报批为主线,按照“统进、统办、统出”的核心要求,细化省级以下用地用林预审、用地用林审批(批次及单选)两大类3种情形的联动审批流程,构建起全流程闭环、跨部门协同的审批管理体系。

此次《方案》的出台,是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将有效破解以往用地、用林审批环节分散、流程重复、时限较长等问题,为全市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提供更高效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河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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