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代课教师有补助? 与省、市文件不相符
本报讯 记者 刘影丽 “ 代课老师注意了,到乡镇街道登记可以领取补贴”、“原民办代课教师,可以每月领取补助500 元”……连日来,在网络、微信、朋友圈等盛传多个版本“原民办代课教师待遇补助问题”。记者了解到,根据我省、市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并未对原民办代课教师待遇补助等作出说明,关于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助的说法纯属谣传。
“听说以前代过课的老师登记了都有补助,我特地赶回老家。”日前,和平县的刘伯告诉记者,他随子女长期定居惠州市,国庆期间听在河源市区工作的外甥说,以前的代课老教师可以到街镇登记,然后每月领取补助,于是他特地乘车回到了和平县。记者了解到,和刘伯这样收到类似传言的市民不在少数,在微信朋友圈、QQ 群、微信群等网络上,都有关于“原民办代课教师待遇补助问题”的不同传言。
记者了解到,该传言纯属谣传。前日,紫金县教育局特别发布关于“原民办代课教师待遇补助问题”的情况说明,声明近日网络、微信、朋友圈等盛传多个版本“原民办代课教师待遇补助问题”与事实严重不符,予以澄清,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勿信谣传谣。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9 月 29 日,该局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河教〔2016〕118 号),该文件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原民办代课教师调查摸底工作,并作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但是,省、市文件并未对原民办代课教师待遇补助等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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