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药店打针后右耳失聪 药店:打针跟耳聋没有关系
●病人:药店打针5天后右耳失聪
●药店:打针跟耳聋无因果关系
●部门:驻店药师无行医资格,涉嫌非法行医
核心提示:
市民黎先生4 日上午拨打本报热线投诉称,他妻子在市区九 X 药店里打完针,并吃了药店开的3 天中药后,第5 天起头晕加重、右耳失聪,截至昨天下午还在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市药监局和市卫生局接报后介入调查,该药店并不具备行医资格。
黄秀琪还在市中医院住院治疗。
亲属:药店打针后右耳失聪
4 日中午,记者在市中医院见到了黎先生的妻子黄秀琪。她躺在病床上,头痛现象已经缓解,右耳仍然听不见声音。
据黎先生介绍,11 月23 日上午,由于有喉咙痛等症状,黄秀琪到新江二路的九×药店买药。药店工作人员说黄秀琪的病情严重需打针,驻店药师给她打完针后,还开出了3 天剂量的中药。27 日,黄秀琪吃完中药仍感不舒服,又到药店买了一盒六味地黄胶囊。28 日中午,黄秀琪头痛无法站立,右耳失聪,被送往市人民医院治疗。 30日转到市中医院住院治疗。
“我妻子打针的当天晚上又吃了中药,从那时候开始就一直感到头晕,我们都以为是正常的反应就没太在意,也没有怀疑到药店的头上。”黎先生说,在中医院医生的建议下,他于30 日返回药店拿到了针水和中药的处方。“针水处方上的字医生也看不懂,我又回去让药店用中文注明。但究竟用的什么针水,从哪里来的就无从而知了。”黎先生说,在九× 药店打针吃药前,他妻子的听力好好的,他因此怀疑妻子右耳失聪是药店造成的。
药店:打针跟耳聋无因果关系
4 日下午,记者随黎先生赶到九×药店。药店1 楼摆有中西药品, 一扇可通往2 楼的铁门紧闭,黎先生称,他妻子就是在二楼打的针。
记者注意到,九×药店的处方笺上病人姓名是黄奇,而病人身份证的名字则是黄秀琪。黎先生称他妻子把名字写成“黄奇”只为方便,黄奇和黄秀琪实为一人。九× 药店经营者叶先生和驻店药师范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承认,黄奇和黄秀琪是同一个人。
据范先生介绍,黄奇于23 日上午到药店看病,并主动要求打针,他遂给予了注射治疗,并开出了3 天剂量的中药,后来黄奇还返店买了一盒六味地黄胶囊。叶先生也承认,药店确给黄奇打过针,但他认为打针跟黄奇耳朵变聋无因果关系。“如果确是针水的问题, 24 小时内一定会有反应。”叶先生说,黎先生的妻子23 日过来看病,直到30 日黎先生才找到药店,时间间隔这么长,针水肯定没问题。
在责任认定上,黎先生和叶先生各执一词,双方多次接触,未达成一致。“有什么要求可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该我们负的责任我们会承担。”叶先生说。
部门:驻店药师无行医资格
黎先生从医生处了解到,药店是没有资格给病人打针的。为此他于4 日上午到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进行了投诉。昨日上午,记者从市药监局了解到,该局接报的当天下午便介入调查,发现九×药店药品来源和药品质量均符合要求。
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人则表示,九×药店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驻店药师也没有执业医师资格,已涉嫌非法行医,待调查核实后将依法进行处罚。他说,医生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到执业所在地卫生部门取得注册后才能行医。据介绍,非法行医的构成要件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并从事了医学诊疗行为。
该负责人说,由非法行医而形成的民事纠纷,受害者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裁定,但一般耗时较长,加大了民事索赔的难度。“我们对非法行医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但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看病要去正规医院。” 本报记者 叶能军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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