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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五花八门成行业“潜规则”小区业主头痛不已

小区物业:想装修房子先交费用

进场费成不少小区物业“创收”方式物业收费五花八门成行业“潜规则”

      买了新房,本来是件高兴的事。但自己的房子自己却做不了主,这让黄先生非常气愤。黄先生本来打算这个月开始装修新房,但一到物业拿钥匙,却冒出了“装修押金”、“预交物业费”、“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电梯使用费”、“楼梯粉刷费”……这费那费算起来近3000元。

先交钱后装修房子

      黄先生的新房位于永和路,去年8 月份就办了交楼手续,但一直没有拿到新房的钥匙。开发商称钥匙在物业公司那里,装修的时候再去领。黄先生以为钥匙放在哪里都一样,没想到物业公司竟会“玩出这么多花样”。

      黄先生给记者拿出了一份清单:装修押金1000 元,装修电梯使用费 300 元,楼梯墙壁粉刷费200 元,装修垃圾搬运费500元,预交3个月物业管理费600 元。黄先生说,不交这些费,物业公司就不给办理手续,不给钥匙,而且不给电卡和水卡,水电都开通不了,没办法进行装修。虽然黄先生明知道这些收费都不合理,但却奈何不了物业公司,只能任其“宰割”。

五花八门的收费

      就黄先生说的物业五花八门的收费,记者采访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称,不收这些费用,物业根本运转不了,虽说有些费用不合理,但有些也是“合情合理”的,主要是一些理应由开发商承担的费用,开发商不出这笔钱,最后也只能转加到业主身上了。比如垃圾清理费,很多业主的装修垃圾这里弄一堆,那里弄一堆,长久不清理,物业只好请人来清理,所花费用就向业主收取;至于装修电梯使用费,主要是装修材料多,收取的费用主要是电费;楼梯墙壁粉刷费是对装修中弄脏了墙壁后重新粉刷所产生的费用。这些收费,虽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但每家物业公司都是这样收的,谓之收回 “成本费”。

      除了业主对物业公司“挺烦”外,各种材料商对物业公司的收费也挺反感。在市区各楼盘,收取各种“进场费”成了物业“创收”的方式,卖建材的、搞装修的……各行各业想进小区有偿服务,基本都要跟物业约定,交一定的“进场费”。大部分小区的物业都有类似的收费,物业公司收取 “进场费”没有法律依据,因为这类收费未经物价部门批准。

小区业主的烦恼

      记者了解到,在我市的大部分住宅小区都要预交费再交房,物业变相收取各种装修管理费用等,都成了不成文的规定,有的小区业主在装修新房时被小区物管告知必须要请指定的高价搬运队。

      “不交费就别想进房门。”这些小区内装修的潜规则,让业主头痛不已,无形中增加了业主许多不该支付的费用。面对强大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物业的主人——购房者却成了弱势群体。

                                                                         本报记者黄仕忠

不少娱乐场所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并自设最低消费标准。

餐饮娱乐业  “霸王条款”何其多

      到餐厅包房设最低消费、禁止或谢绝自带酒水、自带酒水要交开瓶费……餐饮娱乐行业有多少不成文的“霸王条款”?在3·15 到来之际,记者通过采访,想捋一捋餐饮消费潜规则中那些久治不愈的“顽疾”。

配套服务另行收费

      一次性小毛巾、餐巾纸、套装消毒餐具另行收费是近年来餐饮企业的“潜规则”,目前市面上的大多数餐饮企业都会对一次性消毒餐具征收一元钱的有偿使用费。而对于消费者来说餐饮企业提供餐具则属于应尽的服务。

      记者来到中山大道一家湘菜馆就餐,从点菜到上菜,服务生没有提醒记者餐具和纸巾需要额外收费。当记者问起,服务生说:“餐具和餐巾纸都是要收费的啊,餐具每套1元,纸巾每包1元。”

      记者走访了槎城几家规模相同的餐馆,其情况大致相同。

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

      市民李先生在我市一家酒店办婚宴时,因自带酒水,每桌加了 20 元的开瓶费。李先生对酒店的这种规定感到无奈。

      谢绝自带酒水,如今已经成为了餐饮行业一个众所周知的行规。现在这一餐饮业“行规”又被诸如KTV 消费场所采纳。记者暗访了几家KTV,无一例外在前台摆出“谢绝自带酒水”的牌子,他们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而在里面酒水的价格是正常价格的2到4倍。

设置最低消费

      在我市一些酒店里,大多都有所谓的包间最低消费或人均最低消费。前来消费的顾客即便是消费不足,也将会被酒店方以“最低消费”标准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

      市区一家知名酒店的餐饮部经理说,酒店“最低消费”规定,一方面有利于提高酒店的档次,另一方面,也可以将低消费顾客群体排除在外,提高酒店场所的利用效率,从而可以提高酒店的营业额。市民卢先生说,去饭店吃饭,顾客想吃多少东西,想花多少钱,应该是自己的权利。

拒开发票理由多

      近年来,拒开发票,渐成餐饮行业的“潜规则”。经过多年整治,现在虽有所改观,但仍不容乐观。如今,消费者到一些餐馆吃完饭索要发票时,还常常被商家以各种理由拒开发票。

      前日,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阿珊来电反映说,她在学校周边的饭店就餐时,就经常遇到不给开发票的情况,甚至很多饭店直接打出 “本店无发票”的招牌。还有一些饭店,如果顾客提出要开发票,就以发票没有了或发票还没买回来为由推托。本报记者张涛

美容健身行业  利用营销手段“温柔宰你”

      爱美是每个女人的天性,一旦踏入美容院或健身场所,很多女性朋友便会在美容师或健身教练层出不穷的营销手法面前“免疫力” 下降,成为美容健身的长期“饭票” 并遭遇各种潜规则。

“劝导消费”如滚雪球

      为解决肥胖问题,余小姐在文明路某美容机构花费2000 多元订购了10 次减肥疗程。从做第二次开始,她就无法抵挡美容师的“攻势”,一会是其他配套项目推出优惠,一会是减肥后续管理,结果又增加了价值3000 元的腹部收紧、胸部护理两个项目。她说:“我现在心里很矛盾,不去做怕钱浪费了,去做又怕被推销更多项目。”

      这样的“劝导消费”在美容健身等行业层出不穷,消费者往往经不起美容师或健身教练的游说,陷入“滚雪球”式的消费。

“误导消费”伤你一刀

      两年前,来自四川的高小姐来到河源工作后,在同事的介绍下到市区一家美容院体验了脸部护理并办了一张卡,之后又在美容师的推荐下消费了不少产品。没想到,做了两年脸部护理后,脸上冒出了很多痘痘,由于没有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是做护理造成的后果,高小姐只得忍气吞声。

      采访中,记者发现,和高小姐有同样遭遇的市民还不少,不少人反映,护理过程中,美容师会不断推荐所谓的“效果非常好”、“纯天然产品”让顾客消费,但这些产品中却很有可能含有铅、汞等有害物质,长期使用,会对皮肤产生伤害。

会员卡“预付制”坑人

      近日,家住宝源路的钟小姐想去兴源路一家健身会所练瑜伽,结果发现自己一年前办的卡不能用了,工作人员告诉她,消费卡是一年有效的,现在卡已过期。钟小姐告诉记者,因考虑工作较忙没时间每天坚持锻炼,就选择办理了次卡消费,但却不知道次卡也有有效期。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盛行于纤体美容、美发健身等行业的各种年卡、季卡、服务套餐卡,往往都采用消费者“预付制”,由于消费者对其财务状况不清楚,这相当于是一种 “无抵押贷款”。对于会员卡售出不退、特定时间内必须完成特定的消费额、过期则作废的规定和条款,商家在实际操作中也有所不同,大多数会员卡办理时通常不开发票和收据,有关服务的细节要求也仅是口头约定,这为消费者日后的维权埋下了隐患。本报记者谢素德冷春玲

学生成另类消费者,也成了众多商家的“摇钱树”。

教育行业  自愿消费变强迫消费

      2009 年2 月10 日叶先生向“河源公仆信箱”反映,其小孩在市区一所小学读书,报名时要交早餐费200 多元,家长便问班主任:“小孩上学期交了早餐费,但是从来没在学校吃过早餐,这学期能否不交早餐费?”但班主任却说他无权决定,要找校长。叶先生非常疑惑,学校的这种做法是否妥当?早餐费是否属于强制交费的项目?

      2010 年2 月26 日,龙川某初中一家长就 “自愿”订早餐的问题再次向“河源公仆信箱” 寻找解释。据其介绍,开学时老师说要在订早餐的表上签名,当询问老师是否可以不订早餐时,老师表示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可以不订。这位家长最后只好签名了。两天后老师答复称问过学校了,确实是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不允许不订。家长想不明白,为什么学生或家长不能自由决定是否订购早餐?

      对于这一类问题,市教育局在答复中表示,学校在开学初代收早餐费,其宗旨是为了更有利于班级管理和学生身体健康,教师在此项工作上的态度是鼓励、提倡学生在学校统一吃早餐,不过早餐费是属于代收代缴的“一费制”以外可选择性的收费项目,必须坚持由学生家长与学生自愿选择的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收取。

      在市区一家高中上学的小张最近向家里索要近200 元的资料费。小张的母亲一问,原来老师发了一些资料,是统一订购的,班上每个人都要交规定数额的资料费。记者解释,国家规定学校和老师不得向学生推销教学辅导资料,更不得强制收取资料费,小张显得有点无可奈何:“老师没说不愿意的可以不交。资料已经发下来了,反正大家都要交的,老师说上课要讲解的,不订购我们怎么办啊?”

      早餐费、资料费,其实让学生与家长 “自愿”交纳的还有补课费、牛奶费、校服费、资料费等等。“平时作业是订购的各科报纸,还有各类的资料等等,有一次通知说开家长会,实际上到了现场才发现是推销一些未成年产品的。”一位家长向记者反映,他认为在现在的学校,学生其实属于另类的消费者,存在着巨大的“商机”。而记者也发现,关于此类问题的建议与投诉,在市“政风行风热线”、“公仆信箱” 里并不鲜见。本报记者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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