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货不对板 消委会调解 农户换回“原装正版”机
本报讯(记者 朱许龙 通讯员 王伟宏 何晓明)日前,龙窝镇村民朱先生向紫金县工商局 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反映,在紫金县城某农机门市订购一辆农用拖拉机,随后发现拖拉机与订购的有差别,几次协商都没有结果。
据了解,朱先生今年3 月15 日在紫金县城某农机门市订购了一辆价值5950 元某品牌的农用拖拉机。该农机门市于3 月20 日将拖拉机交付给朱先生,朱先生现场没有仔细检查就买回了家。随后,他在试驾该农用拖拉机时,发现与他最初订购的商品有轻微的差别,于是他便跟该农机门市进行协商。几经协商,还是无法解决此事,朱先生决定求助于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紫金县工商局城西工商所 12315 工作人员接此消费纠纷案后,立即查验了该农机门市出具的商品销售发票和相关销售凭证,并和实际商品进行了仔细的比对。发现该农机门市销售给朱先生的商品和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销售凭证上注明的农用拖拉机存在“货不对板”的情况。于是,城西工商所12315 工作人员组织该农机门市负责人与消费者朱先生进行协商解决。12315 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购买农机属于对农机信息不了解、不专业的“弱势”情况,农机门市作为经营者存在有意或无意欺诈消费者的嫌疑,造成此项消费纠纷的责任在农机门市。经过现场协商后,农机门市负责人表示是工作人员失误造成销售商品“货不对板”,愿为朱先生换一部“原装正版”的农用拖拉机以及赔偿朱先生运送农用拖拉机的运费,并对朱先生进行了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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