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至今我市发生10宗野泳溺水事故
七寨水库8 月又有人溺水。
炎炎夏日,游泳成为许多市民降温避暑的“最爱”,但是游泳溺水的新闻屡见报端,究竟市民是否心存顾虑,有所防范?近日,记者走访市区各主要游泳事故多发区,发现尽管“此处禁止游泳”的警示牌赫然在立,但是多数市民却熟视无睹,野泳热情不减,乐得享受水中清凉。
为图方便:野泳受市民追捧
21 日下午6 时许,记者来到市区新丰江大坝底下,发现这里的河面人头攒动,前来游泳的市民多为大人和小孩,许多市民径直在水中或仰泳或蛙泳,毫无安全防范。刘先生带着8 岁的女儿前来游泳,当被问到是否担忧游泳安全时,他告诉记者,自己的游泳技术很过硬,应该不会出意外,就算发生意外,自己也能搞掂。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像刘先生这样自恃泳技不凡而无防范措施游泳的市民不在少数。
记者调查:野泳易酿溺水事故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每到夏季,不少游泳爱好者都喜欢去游泳池消暑。然而,有些人为图方便、刺激,竟然跑到一些无人看管的水库去游泳,溺水事故频频发生。据统计,仅8 月以来,全市因在水库、小河游泳发生的溺水事故就高达10起。
8 月15 日下午6 时52 分,市公安局110 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七寨水库有一个人溺水。110 接警后,即指令巡警十中队和城南派出所到场处理。民警赶到现场后,几次潜入水里救援都未成功。直至 8 月16 日,组织打捞队进行打捞,才将溺水者蒙某打捞上岸。(更多信息详见河源民生论坛: http://bbs.hynews.org/search.php?mod=forum&searchid=9&orderby=lastpost&ascdesc=desc&searchsubmit=yes)
8 月16 日下午4 时许,在源城区白岭头香车水库有人溺水。据了解,王某与杨某、李某三人到香车水库游泳,在游泳过程中,王某意外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王某亲属赶到现场并报警。东源县公安局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对溺水者进行救援,但最终无法挽回王某的生命,直至17日凌晨0 时许,王某的尸体才被打捞上岸。
8 月12 日上午11 时22 分许,连平县公安局110 接警,称在上坪镇水口桥河边有一名约7岁的小男孩掉落河中。接警后,连平警方火速赶往事发现场搜救。据了解,溺水者谢某跟同屋的3名小孩到河里捞石螺,不慎掉入水中,由于谢某不会游泳,一下子便沉入水中。溺水者父母都在外务工,当村民赶到现场的时候落水小孩已经不知去向。经努力搜救打捞,中午1时20 分许,一名水性较好的村民在离小孩落水位置约10 米处找到已经溺水身亡的小孩。
警方提醒:防溺水杜绝野泳
都说欺山莫欺水,进入夏季,因野泳酿发的死亡悲剧时有发生。因此, 警方提醒:夏天游泳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一是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的自然水域去游泳;二是小孩如无家长陪同,不要到河流、湖泊、池塘、水库游泳,不要单独或者结伴到池塘、河流从事涉水活动;三是外来人员对本地的水情不熟悉,不要到河流中游泳;四是在野外游泳时应携带救生圈等必要的救生器材;五是确实要游泳应选择去对公众开放的安全、卫生条件好的游泳场(馆)游泳。此外,发现有人溺水,应积极施救,如果不熟水性,可以呼喊,利用工具或者拨打110 等形式施救,不要贸然下水,以免酿成更大悲剧。一旦在游泳时出现意外,一定要保持镇静,不要慌张;不会游泳的要看看身边有没有漂浮的物体可以抓住,设法使头部浮在水面上,要马上高声呼救等待救援,但不要狂呼乱叫浪费气力。
本报记者 刁城邦 见习记者 高潮 通讯员 谢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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