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野生稻有科研价值没药用价值 私自采集采伐没用的
本报讯(记者 郑婷影)上周,本报独家报道的消息——《东源发现药用野生稻》(详见: http://www.hynews.org/news/2012/1011/article_27770.html)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其中,不少市民对于“药用” 一词有误解,认为其有治病的功效。其实,此药非彼药,药用野生稻只是一种遗传资源,本身并没有药用价值。
“药用野生稻能治什么病?” “野生稻长在哪里啊?”自从《东源发现药用野生稻》的消息一出街,东源县农业局就接到不少市民的咨询电话,市民对野生稻的药用价值很是关注。对此,种子管理站站长李作伟很担心,他说:“市民固执地认为其有药用价值,并询问其生长的地点,可能会去采挖。”李作伟解释说,药用野生稻这一名称是直接从拉丁文翻译过来的,就目前学界的研究成果来看,尚未发现其具有药用价值。另外,李作伟强调,药用野生稻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具有极高的科研价值,对于这种天然遗传资源,《种子法》有明确规定,禁止私自采集或者采伐。
据了解,东源县长新村的药用野生稻目前已陆续结果,长出稻谷,稻谷可以作为种子再次繁殖,如果此时遭到破坏,将是极大的损失。李作伟希望市民不要做私自采摘野生稻的违法事件,共同保护这珍贵的“植物大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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