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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公安局招聘治安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现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治安员,从事市公安局相关内设部门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聘用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政历清白,遵纪守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男性,年龄在25 周岁以下(1986 年2 月1 日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

      3、复员退伍人员。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较好的形象和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6、身体健康。

      二、招聘方式

      (一)发布启事。本招聘启事同时在《河源日报》、《河源晚报》、平安河源网(www. gdhy110.gov.cn) 及公安网河源市公安局主页发布。

      (二)报名。请有意者携带身份证、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 张到河源市凯丰路4 号人才大厦一楼大堂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2 年2 月22 日起,每天上午9: 00-11:30,下午15:00-17:00,截止时间为2012 年2 月24 日17 时。咨询电话:

      0762-3335945。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体能、技能素质测试。地点为河源市公安局警官训练处,时间另行通知。内容包括:

      (1)队列动作:敬礼、礼毕、齐步行进与立定、跑步行进与立定、正步行进与立定。

      (2)体能:1000 米长跑。

      (四)体检。组织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有关标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根据应聘人员的体能测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上岗前培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并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工资福利。治安员工资福利统一为 1200 元/月(含社保个人缴交金额),绩效考核激励金300 元/月。

      本启事由河源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河源市公安局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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