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200米内禁卖零食 家长们普遍支持这规定
日前,省政府法制办制定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已经送审,有望下月颁布实施。条例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两百米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发现大部分家长都支持出台这样的条例。
上周五下午,记者走访了市一中、市三小等多所学校。在这些学校周围的200 米范围内,开着不少贩卖小吃、零食、饮料之类的门店。每当放学时,就成了这些门店的生意高峰期,不少学生都会选择在这些店里买零食,而消费能力相对较高的中学生,还会拉上几个同学一起到店内坐下来。
记者在市三小门口随机采访了几名家长,在得知将限制学校外 200 米范围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的规定后,大部分家长都表示支持。市民蒋女士称,学校附近这些杂乱的零食店一直都让她非常担忧。“孩子从小就喜欢吃零食,我怕外面的不干净,都是自己到大超市买好放在家里。但他就是觉得外面的好吃,管不住。”蒋女士告诉记者,她最烦恼的是儿子喜欢和同学到学校旁边的 “卤味店”吃东西。“好几次我很晚来接他回去看到在他那吃,那些水里的豆腐香肠什么的还泡着一大堆,也不知道是要卖几天的。”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发现有许多像蒋女士一样对学校周围零食商贩表示抵触的家长。除了支持对学校周边零食商贩的限制外,也有家长表示,最重要的还是需要加强对食品商贩方面的监管工作。“从学校到家里也不止这 200 米,而且只要吃的东西干净没污染,我不反对让小孩子吃零食这种天性的。”一位姓张的市民如是说道。
对于这项规定,食品商贩们则表示,若真有规定下达,那也只能遵守。但同时希望政府能给予一定的过渡期。“总不能我们这些花这么多钱租着铺面在这里的,突然说不做就不给做了吧。”一名小吃店里的店主告诉记者。
本报记者 廖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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