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杂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昨召开 最高或增230元
本报讯(记者 叶园 黄仕忠)昨日上午,市物价局召开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学杂费标准调整听证会,与会代表均认为在物价上涨的大环境下,适度提高高中阶段学校收费标准可以接受,更是当前形势所趋。据了解,拟调整的收费标准的方案中,省一级城市(含县城)普通学生每学期增至 950 元,调幅32%,比现行收费增加230 元。
据了解,我市现行高中阶段学校学杂费收费最高的是省一级城市(含县城)普通学生每学期720 元,普通级学校农村(含乡镇)学校每学期580 元,这一标准是从 2002 年开始实行至今。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统计显示,我市 2012 年与2002 年比,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为29.8%。
拟调整的收费标准的方案中,省一级城市(含县城)普通学生每学期增至950 元,调幅32%,比现行收费增加230 元。按拟定标准计算,城市高中学校普通生每学期每人增金额217 元,农村高中学校普通生每学期每人增金额135 元,平均涨幅26.75% 。其中方案还明确说明学杂费只能用于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支出,不得用于教师工资、福利、基建开支及上缴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
听证代表中,学校代表共有 4 人,他们对学校的经济状况都表示“不景气”,认为调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学杂费收费标准很有必要。参加听证会代表河源中学副校长黄书伟认为,由于物价上涨因素和教育发展形势需要,现在学校的各项开支按照原来的收费标准开支,已经无法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调整收费标准有利于加快高中阶段学校健康有序发展,提高高中阶段学校的教育质量。
而9 名家长代表则认为,他们都表示目前物价上涨,调整高中阶段学校学杂费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拟调整的收费标准比我们周边城市先行的收费标准还要低,家长代表认为可以接受,但他们更指出,学校对学杂费收支问题应该费用公开透明,并且在教学质量、教师水平上应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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