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闻网由河源晚报社主办!新闻网旗下: 在线数字报 | 新少年
当前位置:河源新闻网 >> 新闻 > 社会热点 > 阅读新闻

开车故意与他人车辆相撞“碰瓷”讹钱 两男子获刑

    本报讯(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邓春兰)故意开车与人相撞“碰瓷”,然后以赔偿为由实施抢劫。日前,紫金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抢劫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两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罚金处罚。

     据了解,2012 年11 月30 日10 时许,郭某、朱某伙同一名司机等人驾驶一辆黑色凯美瑞小车窜至紫金县柏埔镇群星村河紫路下庄路段,故意与事主钟某的车碰撞,随后采用恐吓、暴力威胁等手段劫取事主钟某人民币1000 元后逃离现场。同日17 时许,郭某、朱某伙同一名司机等人故伎重演,向邓某强行索取人民币 3800 元,邓某报警,郭某、朱某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法院审理认为,郭某、朱某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 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相关热词搜索:碰瓷 获刑


上一篇:家长不慎将一岁多的小孩反锁在家中 消防员破窗救援
下一篇:珠算入选“非遗”目录 市民期盼保护传承好珠算文化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更多 >>

热度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案例展示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