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脾气暴躁 一生气就对妻子以及10岁女儿拳打脚踢
市民求助:
“这样的生活实在过不下去了,我要离婚,我要我的两个孩子。”家住源城区埔前镇的周女士找到帮办记者时,泪眼盈盈地向记者倾诉了其受丈夫家暴的遭遇。今年31 岁的周女士结婚已有10 年,她与丈夫承包了一个农场,虽然辛苦,生活倒也无忧,特别是在生育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后,本该是快乐的一家人。可是,丈夫脾气暴躁,结婚初就动不动对她骂骂咧咧,2006 年开始,丈夫一生气就对她拳打脚踢,到后来,不到10 岁的女儿也一起被打。
2014 年春节,已经怀有身孕的周女士再次遭到丈夫的打骂,甚至被软禁,在报警得到帮助后,她逃回了娘家,并对怀孕3 月的胎儿进行人流手术。此次,她下决心与丈夫一刀两断,可是子女还跟着丈夫,随时都有被打的可能,如何跟丈夫解除婚姻关系,并获得两个小孩的抚养权,周女士不知该如何办理。
记者帮办:
了解周女士的情况后,记者陪同她到市妇联权益部咨询,她向工作人员讲述了家暴遭遇,并提出自己的诉求。妇联工作人员听完了周女士的讲述,查看了周女士带来的病历、报警回执单等资料,确认黄女士所言非虚。由于周女士遭遇家暴已长达8 年,所在辖区的村委、妇女主任也多次上门调解,最终都未能调解成功,市妇联的维权专家认为,周女士只能走法律的道路来维权了。鉴于周女士没有工作,没有经济能力,在市妇联的牵线下,市法律援助处对周女士提供了帮助。
“遭受家暴时,可拨打110 报警,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对于哪些可以作为家暴证据,妇女维权专家表示,村镇的书面调解材料、施暴者的威胁短信、出于愧疚而出具的“保证书”、验伤报告病历、报警回执单等都可以。此外,遭遇家暴可以通过拨打妇联 “12338”妇女维权热线,在“娘家人”的帮助下,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帮办记者 郑婷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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