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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瞅准市民喜欢吃野味这一商机,不法之徒为牟取暴利,大肆非法捕猎、收购各种野生动物,还自称有“老虎肉”。日前,源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5 年,并处罚金3000 元。(详见本报5 月21 日A4版报道)

     5 月22 日,世界野生动物保护日也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如今,动物保护在全球已成为一种潮流。而在我市,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却时有发生。就在今年3 月29 日,紫金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宗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残疾人李某非法收购猫头鹰5 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 年,缓刑3 年,并处罚金 2000 元。

     网友“重庆森林”认为,当前,由于合法与非法交易并存,集市流动性大的特点使监管难度加大。集市上也常见野生动物活体的非法交易,特别是到了入冬季节在省道的沿路圩镇、村头小店也可以看到晾晒大量鸟类干品出售。另外,受经费、人力,地域面积广且村落分散、乡土风情等因素限制,针对非法捕猎的监管难度相当大。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网友“另一个天堂”则认为,在上个世纪80 年代,环保人士曾经提出过一个非常著名的口号,叫做“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个口号告诉我们,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法律规范当然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每一个人头脑里面自觉地树立起来一个概念,拒绝野生动物的消费。

     笔者以为,这两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的审结,足以告诫那些还在非法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者,该是“金盆洗手”的时候了,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一旦锒铛入狱,悔之晚矣!

     栏目主持: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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