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假能推动带薪休假吗
近日,《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在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中小学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放春假。对此,我市市民有人欢喜有人忧,其中作为家长,最担心的是孩子放假无人陪。(详见本报8月26日A3版报道)
回看《意见》,相关部门提出 “放春假”,其目的很明晰:以放春假方式来带动职工带薪休假落实。执行“春假”制度,父母可适时带薪休假,带上孩子外出春游,多么美好,然而,“春假”看上去挺美,真正执行起来可能仅具有“画饼”价值。它的实现有个前提:员工带薪年假权可以实现。正如河源不少家长所担心的那样,很多人的带薪休假权被架空了,就算孩子放了春假,家长也难结合孩子的假期自由安排休假时间。
现实中,中小学生一到假期,就进入“艰难岁月”:有的孩子被父母带去上班;有的就被关在家里,成为“假期孤儿”;还有的则被父母送去上培训班,假期比平时还累……这也跟家长缺乏看护时间有关。暑假寒假都没倒逼出带薪休假制度,指望放春假的“小手”拉动带薪休假的“大手”,有些奢侈。指望以放春假来推动职工带薪休假,前置条件应是职工有休假的选择权。有了父母带薪休假,中小学生放春假也才更有价值。
郑婷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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