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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十年育有一子 "老公"却另娶抛下母子二人


“我跟他同居10 年,还生了一个儿子,现在他竟然和别人结婚了,连小孩的抚养费也不给。”日前,市民何晓(化名)来到市妇联维权科,气愤地向“娘家”人诉说,男友叶明(化名)瞒着她偷偷另娶别人,现在还玩起了失踪,儿子的伙食费、治疗费等没有着落,希望妇联帮忙出面解决问题。

据悉,近几年来,未婚同居后出现问题,前去妇联寻求帮助的女性越来越多,仅今年前11 个月,市妇联就接到17 宗因未婚同居引发纠纷的案例,她们的年龄大多在40 以下,多数为小孩的抚养费问题而来。在此,市妇联提醒广大未婚女性,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告戒大家千万不要轻视一纸婚书。

未婚同居十年并生子

何晓是揭阳人,10 年前,刚满23 岁的她在河源某公司做推销员,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家里开公司的叶明。叶明比何晓要小两岁多,但这并不影响两人的爱情,他们迅速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随后租房过起了同居生活。得知儿子拍拖的消息,叶母以女方家庭条件不好等理由站出来反对,说什么也不同意叶明与何晓结婚。热恋当中的叶明没有顺从母亲,依然悄悄和何晓往来。

在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下,双方于2008年生下儿子小军,然而,儿子的出生并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太多欢乐,在小军两岁时,被诊断出患有自闭症。于是,何晓辞掉工作,专门在家照看小孩,并定期带小军去做康复训练,租房费、伙食费、治疗费等所有开支都是叶明负责。

抛“妻”弃子引纠纷

未婚同居的生活转眼就过了10 年。今年“六一”节,叶明与何晓一起带儿子小军去游乐场玩,之后他再也没有“回家”,手机打不通,人也找不到,叶明彻底消失在何晓的生活里。后来,经过多方打听,何晓这才得知自己的“ 老公” 早在去年就和另外一女子结了婚。

一起生活了10 年的“老公” 竟然娶了别人,这个消息让何晓怎么也接受不了。“我跟他一起生活了10 年,还给他生了儿子,现在,他竟然和别人结婚了,还玩起了失踪。”万念俱灰的何晓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来到市妇联维权科,请求“娘家人”出面协调。

市妇联维权科科长邓小菲接到何晓的投诉后,到叶明父母家中了解情况,但是叶母对小军是否为其儿子所生表示怀疑。于是,在叶母要求下,叶明与小军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表明,孩子确实为叶明所生。鉴定报告出来后,叶明父母表示,孩子仍由何晓抚养,叶家分期支付孩子的伙食费、治疗费,但只出费用的一半,另一半由何晓负责。对此,何晓表示不同意,她说,孩子患有自闭症,需要有人全天候照料,同时还要陪同孩子做康复训练,自己没有时间工作,对于叶母的提议不能接受。她希望叶家一次性支付各种费用100 万,此后自己带着孩子,与叶明两不相欠。

经过三番几次的调解,叶明与何晓一直没有达成共识。目前,双方均表示不想抚养小军。

未婚同居没有保障

“没有婚书是没有保障的,广大未婚女性,要学法、懂法、自觉守法,理性地选择合理的生活方式。”邓小菲表示,未婚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妇联只能做协调工作。

据市妇联统计,今年前11 个月,市妇联共接到17 宗因未婚同居引发纠纷的案例,多数因小孩的抚养费问题及怀孕后遭到男方抛弃而来。据邓小菲介绍,近年来,未婚同居后出现问题前来妇联寻求帮助的女性也越来越多,她们的年龄大多在30 至40 岁之间。“未婚生子风险大,给男女双方及子女带来了很多社会问题。”市妇联提醒年轻男女,要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不论恋爱还是结婚,都要注重责任,别把养育孩子当儿戏。

同时,市妇联告戒未婚男女,要合法生育小孩,千万不要轻视一纸婚书,只有经过合法有效的程序缔结的婚姻,才可以为双方特别是女性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本报记者 戴湄 刘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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