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区大同路茶园小区的业主陈先生向本报《记者帮办》栏目反映,本月初,该小区内的公共地上,有部分原先为绿化带的地方,被物业公司请人改建成停车通道。
陈先生告诉记者,事前他并不知道绿化带要改造的消息,也未接到任何关于业主讨论把绿化带改建成停车通道的通知。物业公司的这一行为是否合法?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
记者帮办:
本报记者来到市区茶园小区,在陈先生所指的地方看到,小区公共活动场所的一处长约50 米,宽约 3 米的地方已被铺上水泥,据陈先生介绍,这是几天前工人刚刚铺设好的,已经成了公共停车通道。改造前他并不知道物业管理处为何要将绿化带改造成停车通道,也不知道这是否有合法手续。
记者来到了物业管理处并找到一温姓负责人。温先生告诉记者,茶园小区西门(大同路上)是该小区住户出入的主要通道,由于道路狭隘,小车与小车、小车与摩托车之间经常发生碰撞事件,严重影响出行。而就在去年,该小区楼层曾发生火灾,由于过道窄小导致消防车只能绕路到小区另外一道门进入。温先生说,对此业主们也多有抱怨,并多次向他们提出将过道拓宽的要求。12 月初,通过业委会与部分业主的沟通后,业委会业主筹钱并交由物业管理处请人对该通道进行改造。
然而,当记者询问小区公共地方进行改造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进行动工时,该负责人表示并不知道需要这一程序。昨日上午,记者从市住建部门了解到,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区的绿化带若属公共用地,要改变用途就必须征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若绿化带归住户私人所有,必须征得住户本人同意才可对绿化带进行改造。征得业主同意后,物业管理公司还需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手续审批,经同意之后才能进行改造。
帮办记者 吴奕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