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闻网由河源晚报社主办!新闻网旗下: 在线数字报 | 新少年
当前位置:河源新闻网 >> 新闻 > 社会热点 > 阅读新闻

业主5个月未缴物业费被停电?物业解释是断电跳闸

日前,市区时代花园业主朱女士在本报官方微信报料平台反映称,由于长期不在市区居住,她未能按时缴纳物业费用,小区物业公司竟然两次对她家进行停电。对此,物业负责人在采访时称停电是因为“跳闸”,物业并没有掐掉业主家的用电。

业主

没交物业费被停电

朱女士是时代花园6 栋A 座 301 的业主。据她介绍,12 月21 日傍晚,自己下班回到家中时才发现停电了。确认未拖欠电费后,朱女士查看了家里电源开关,发现并没有跳闸。她随后又找到物业管理公司反映问题,得到的答复让她大吃一惊。“我打电话去物业,问是不是停电了,物业说没有,我接着打电话给物业经理,他说是他停的,谁叫你们不交物业费。”朱女士还说,次日供电部门工作人员也上门调解,之后他们家才恢复用电。

原以为这件事告一段落,可就在26 日当晚,朱女士家里再次停电,“冰箱的菜全部坏了,具体什么时候停的我也不清楚”。朱女士坦言,自己在乡镇工作,极少回河源市区,因此欠了几个月物业费,但她认为物业公司并没有权利停业主家的用电。

物业

是跳闸不是断电

随后,记者找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一名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朱女士家的物业费已经有5 个月没有缴纳,期间他们也曾多次发函与短信告知,但朱女士迟迟不交钱。“没交钱我们不提供服务,停了电,我们也不给修了,如果我们要停电早就停了。”该负责人还表示,按照该小区规定,业主一旦欠费超过5 个月未缴清的,公司会发单给业主告知停止服务。

“不是,谁说电是物业停的?断电也很正常啊,断电跳闸了,有故障也很难说的。”对于业主质疑的是否是物业断电,该负责人称,停电并非物业工作人员故意断电,而是跳闸导致。

律师

物业无停电权利

昨日上午,记者找到市供电部门,并在工作人员帮助下查找缴费系统,发现朱女士家每月电费由银行代扣,并无欠费记录。工作人员还介绍,源城区供电局分管该项工作的职工曾到小区协调,也联系过物业公司,不过物业表示并无对该业主进行停电操作,“估计是用户家中线路问题”。

广东正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景表示,关于用电的问题,这是业主和供电部门之间供电服务合同的内容,只要业主没有拖欠电费,物业公司就无权擅自停电,“如果物业私下停电导致电器损坏、财产损失,一旦有证据的话可进行起诉”。另外,业主也应该按规定准时向物业缴纳服务管理费,如未能及时缴纳应提前向管理公司说明情况。

本报记者 吴奕镇



相关热词搜索:业主


上一篇:新《环保法》明年实施 改变政府部门单打独斗局面
下一篇:河源公安机关将加大交通秩序整治 确保两节平安畅通

相关阅读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更多 >>

热度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案例展示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