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将女子绑架到家里勒索钱财 男子获刑10年
本报讯(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雷江辉 邹颖霄)深夜在街上见女子独自一人,便胆大妄为,竟干起绑架女子勒索钱财的勾当。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被告人朱某军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 10年,并处罚金5000元的刑事判决。
去年1月19日凌晨1时许,朱某军伙同陈某甲、“木瓜”(均在逃)驾驶一辆小汽车窜至源城区埔前镇工商行政管理所附近。见被害人邱某某(女)独自一人,陈某甲便吩咐朱某军与木瓜将她拉上车,押至陈某甲位于惠州博罗的家中,陈某甲多次以被害人邱某某人身安全作威胁要求被害人同乡筹钱,并多次用木棍殴打被害人。尔后,朱某军害怕被抓,带着邱某某逃走,并将其释放。去年2月21日,朱某军被民警抓获。
源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军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0 年,并处罚金5000 元。朱某军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阅读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