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今年7月以后正式运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日前,我市出台了《河源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明确,全市建设市、县(区)两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率先建设三级网格。在今年7 月以后,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将正式运行,三级网格化监管,将拉起一张全市环境保护的大网。
市县乡分级网格监管
《方案》透露,市、县(区)、乡镇(街道)结合辖区污染源分布、产业结构等特征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划分监管登记,采取差别化环境监管措施。市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建立环境监管一级网格,将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责任人的履职,查处本级管辖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并负责监督职能部门落实环境监管等。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建立环境监管二级网格,负责划定辖区内的环境监管网格,明确监管区域、责任人员和监管频次。《方案》要求辖区内的责任人员要及时开展日常巡查,掌握网格内排污企业分布情况,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和环境风险隐患点,对网格内企业做到生产工艺、污染物治理流程、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环节“ 四个清楚”。针对辖区内畜禽水产养殖、农业面源、秸秆焚烧、垃圾焚烧、工业扬尘、河道污染物、油烟、商业噪声、广场舞噪声等环境污染问题,要予以进行查处、监督和制止,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建立环境监管三级网格,负责组织本单位和辖区内居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畜禽水产养殖、农业面源、秸秆焚烧、垃圾焚烧、河道污染物、油烟、广场舞噪音等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巡查、监督和制止。同时,在三级网格中推广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员制度,将基层护林员、国土资源村级执法监察信息员、村级环保信息员合为一体,形成监管合力。
19个部门分行业监管
据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 “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担责”,“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市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环境保护直接实施监督管理,并对下级对口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方案》中明确了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相关的部门,分别是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监察、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牧、林业、城管、卫生和计生、工商、质监、安全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海事、海关等19 个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网格运行及时报送
在运行上,《方案》指出,网格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尤其是乡镇一级网格主体要及时向上级报送巡查发现的异常情况,不得瞒报、迟报。在查处上,要及时责令整改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上下级网格主体和成员间要信息互通,对环境违法行为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并按要求进行公开。
在责任追究上,《方案》指出,要严格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网格化监管责任追究制度,科学合理界定追责情形与免责情形,对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规实施问责。对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本报记者 刘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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