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用二维码确定气瓶“身世”
本报讯 记者 刘影丽 通讯员 张奕聪 我市鼓励各气瓶充装单位采用“二维码”等技术登记,确认经营管理的气瓶。日前,市质监局、市城管局联合召开全市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全市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通报了近四年各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气瓶送检情况及今年3 至8 月份查处气瓶违规充装行为情况,并对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为确保气瓶使用安全,今年以来,市质监局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全市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 170 人(次),查处违法充装液化石油气案10 宗,查扣过期瓶63 个,报废瓶32 个,气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气瓶非法充装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气瓶充装、检验工作进一步规范。
会议要求,各气瓶充装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严禁充装国家或省明令淘汰、禁止制造、强制报废,以及非法制造、非法改造、过期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者不能保证充装和使用安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严禁充装非由本单位以及其连锁单位登记的气瓶(车用气瓶除外);严禁违规跨地区送检钢瓶。鼓励充装单位将登记的气瓶收归企业经营管理;鼓励采用“二维码”等技术登记,确认经营管理的气瓶。会议还要求,各县区监管部门要结合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气瓶充装、检验和气瓶经营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打击气瓶违法违规充装、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气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市质监局、城管局相关人员,各县市场监管局,各县燃气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股室负责人,全市气瓶充装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站长共90多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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