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创新“河长制”管理办法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 制的意见》,要求2018 年年底前全面建立 河长制,做到每条河湖要有人管,能够管得 住,管得好。昨日,水利部等十部委在京召 开视频会议,对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进行 全面部署。
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此前,我市已 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中小河流试行“河长制” 实施方案》,但要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让河长 治,确保河流“河畅水清”,尚需再“加把劲 儿”。接下来,我市将在总结试行“河长”负 责制经验和借鉴好做法的基础上,完善建后 管护工作方案,创新“河长制”管理方法,确 保治理后的河道发挥效益。
据悉,包括我市在内,目前全省治理后 的河流在防御今年台风洪涝灾害中,已发挥 重要防灾减灾作用,生态环境改善、休闲旅 游等综合效益亦逐步显现。就全省而言,为 使治理的中小河流长久发挥效益,省水利厅 在全省力推“河长制”。目前,我市及各县区 均已出台“河长制”实施方案,结合村级水管 员政策和水利部下达的中小河流管护经费, 每公里每年1 万元,同步建立河道日常管护 机制,试行“河长”负责制,以使治理后的中 小河流做到“有人管、有钱管,管得好、管长 效”,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取得治本成效。记 者日前在源城区埔前河也看到,河道两边醒 目位置竖立着河长公示牌,明确了总河长、 河道长、河段长、保洁员等信息,还按河流长 度聘请保洁员,实行每天巡查,清理河道垃 圾,以达到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 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 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 沿河无违章的“七无”目标,确保了整治工程 长期发挥效益。另外,目前东源县上莞河、 和平县李田径河等河道两边也竖立了河长 公示牌,落实了河道管护机构、人员、责任和 维修养护经费。
河道有人管,这仅仅是第一步,重点是 如何管得住、管得好。到目前为止,全市还 有部分县区未落实河道管护机构、人员、责 任和维修养护经费。对此,我市要求各县区 要多渠道筹集建后管护资金,要在中央专 项维修养护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力争将建 后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银行 贷款和民营资金的投入,确保“有钱管”。 同时,建立健全抓落实体系,通过试行“河 长制”管理不断摸索,形成“机制、模式、制 度”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管护 工作良性运行。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