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首例司机超载入刑案宣判 超载司机被判拘役4月
本报讯记者刁城邦通讯员马玉刚开客车超载也会被判刑?以前不是罚款、记分就行了吗?东源县法院法官告诉你,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严重超载你将要获刑。前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刘某军成为我市查处严禁客车超载入刑第一人,东源县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4 个月,缓刑6 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相关热词搜索:刑案 首例 司机 据了解,今年2 月4 日,被告人刘某军驾驶赣C号牌大型卧铺客车,从东莞市往江西省方向行驶,行驶至205 国道蝴蝶岭路段时被东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查,该客车限载46 人,实载101 人,超载120%。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刘某军涉嫌危险驾驶罪。经东源县法院审理,3 月15 日,刘某军被判处拘役4 个月,缓刑6 个月,并处罚金1000 元。据市交警部门介绍,除上述判决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刘某军在道路上驾驶客运车辆严重超载,被处罚款2000 元,驾驶人被记12 分,驾驶证做降级处理。
交警提醒广大司机,不能一心只想着赚钱,更重要是遵纪守法,确保交通安全,为大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否则,将面临法律的惩罚。
《刑法》修正案九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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