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墙倒塌起纠纷 依法调解化矛盾
本报讯 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王海军 受暴雨的影响,和平县一中学新综合楼东面的护墙突然发生倒塌,导致护墙外的“怡乐居”一楼车库、二楼部分住户的房屋和家具损坏严重,引发赔偿纠纷。近日,和平县阳明镇司法所组织三方当事人协商调解,最终达成赔偿协议,一场原本拉锯了几个月的赔偿纠纷依法成功调处。
1 月28 日早上,一场暴雨导致和平县一中学的护墙发生倒塌,导致护墙外的“怡乐居”一楼车库、二楼部分住户的房屋受损严重,事发后,当事各方对赔偿一事未能统一,该学校向和平县阳明镇司法所和镇调委会申请介入调解。为及时化解矛盾,该镇调委会召集学校代表,受损户袁某华、叶某建等三方当事人到司法所进行协商调解。袁某华提出要学校赔偿12 万多元,叶某建提出要学校赔偿7 万多元。学校方认为赔偿数额太大,接受不了。
为尽快促成三方意见,该镇司法所所长叶伯文多次进行调解,最终促使三方达成协议,学校分别赔偿4.5 万元、4.6 万元给袁某华和叶某建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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