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卖假币换来真镣铐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吴学武 陈碧霞 俗话说:“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和平县老汉黄某,本想通过卖假币赚一笔,却不想换来的是法律的惩戒。日前,和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黄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6 个月,缓刑1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5 年11 月28 日下午,黄某在和平县某镇分叉路口出售共3000 元假人民币给陈某,获利660 元。2015 年12 月9 日13 时许,黄某与陈某欲再次进行假币交易时,被和平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并从其身上查获准备交易的3000元假人民币。
和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向他人出售假人民币,其行为已构成********罪。鉴于被告人黄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遂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6 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相关阅读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