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7日起将暂停办理业务
本报讯 记者 杨容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获悉,27 日起,该中心因 进行业务数据移植和上线 调试工作,将暂停办理业 务,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 提取、转移、贷款等。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8 日发布的暂停办 理业务公告,中心将于 2018 年4 月27 日至6 月5 日进行河源市住房公积金 信息管理系统业务数据移 植和上线调试工作,届时, 市中心和市直5 家业务承 办银行将暂停办理住房公 积金相关业务。6 月6 日 起,恢复办理全部住房公 积金业务。
据悉,4 月27 日至6 月5 日,暂停办理市直住房公积 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 (包括贷款审批和贷款发 放,贷款受理不受影响)业 务及资金支付结算业务,6 月6日起恢复办理。
5 月1 日至6 月5 日,暂 停市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扣 款还贷业务(若5 月1 日及 以后银行发生扣款还贷业 务的,银行将暂时退回职 工)。在此期间内不计算个 人逾期罚息,不影响个人信 用记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中心将于系统上线后恢复 扣款还贷,并对停办业务期 间未划扣的住房公积金贷 款本息进行补扣。能正常 足额补扣的,不属于贷款逾 期,不会产生罚息和影响个 人信用记录。
市直缴存职工按规定 可以在2018 年5 月31 日前 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 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于2018 年4 月26 日前到市中心办 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提醒,请需要办理缴存、提 取、转移、贷款等业务的缴存 单位和职工,合理安排业务 办理时间,于4月8日至4月 26 日,尽快到市中心和业务 承办银行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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