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处一起焚烧垃圾案件 涉事公司被处1万元罚款并通报
本报讯 记者 刘曦 通讯员 黄佑添 张勇波 为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我市加大对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环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近日,市环保部门迅速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一起焚烧垃圾案件。
6月10日,我市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六批交办案件,反映东源县万绿春天二期工地存在露天焚烧垃圾问题。6月11日11时,东源县接到交办案件后,立即部署,迅速组织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住建局、城管局、环保局开展查处,现场检查时发现有焚烧垃圾痕迹遗留、煮建筑用胶水用具,同时发现万绿春天二期工地有用废木料加热锅炉煮水的现象,现场未发现有人焚烧垃圾。
6月11日,东源县城管局对燃烧垃圾的群众进行批评教育,严禁露天焚烧垃圾。东源县住建局对万绿春天二期工地责任单位广东金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按文明施工要求,加快清理建筑垃圾,完善场地排水排污,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分区堆放和摆设,清除遗留的煮胶水设施。6月14日,该县住建局对该公司处1万元罚款并在全县建设工地范围进行通报。
记者获悉,截至6月15日,万绿春天二期工地施工现场焚烧垃圾痕迹及煮建筑用胶水设施已清理,用废木料加热锅炉设施已停用并拆除,现场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路面已清扫,垃圾池已砌好,基本符合文明施工要求。下一步,市环保部门和东源县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严肃处理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污染环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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