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闻网由河源晚报社主办!新闻网旗下: 在线数字报 | 在线订阅 | 汽车频道

防疫在左,执行在右 东源法院多措并举,做到防疫执行两手抓

本报讯 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陈碧霞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东源县人民法院科学调整执行工作模式,全力做到疫情防控为先、“线上”执行为主,确保在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执行不停步。1月27日以来,东源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上”方式执结案件35件,在线达成执行和解的5件。

利用网络查控案件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东源法院充分利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开展线上查控、冻结、划拨工作。2月18日,东源法院受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的执行案件。依据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2.72万元。立案当日,执行指挥中心干警立即通过“总对总”“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发起被执行人财产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账户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随即将该账户进行冻结。3月4日,异议期满,执行干警便立即从该账户扣划了该笔执行款,并及时交付给申请人,案件仅用16天便顺利执结。

据统计,东源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共利用网络查控案件53件,划扣执行款36笔共221.48万元。

特殊时期随“疫”应变

东源法院执行局立足司法职能,对涉疫情防控执行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诉讼保全措施和执行强制措施,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在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东源县上莞镇某村民委员会被判支付原告陈某13.74万元村道工程款,在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东源法院遂冻结了该村委会的账户。2月10日,鉴于疫情防控紧张局势和村委会承担着疫情防控重要职责任务,为避免由于账户冻结无法正常支配疫情防控资金的问题,经合议庭讨论,东源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及时解除了对该村委会账户的冻结。

办案防疫两不误

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减少接触传染风险,东源法院执行法官在疫情期间将原本的“线下”工作尽量转到“线上”进行,采用手机短信、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无接触方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主动引导当事人“线上”履行。

今年1月底,一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的原告贺某因被告赖某未主动履行支付5万元财产分割款的判决,向东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当日,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平台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有2.5万元可供执行,遂将账户冻结。随后,执行法官前后打了6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赖某,要求其自觉履行判决义务。经过多番劝说,赖某同意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月27日,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向赖某发送了履行款项清单,最终赖某向其被冻结的账户存入了相应款项,履行了判决。






上一篇:全流程闭环 从舱门管到家门
下一篇:请传阅!卫健委发布科学戴口罩指引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更多 >>

热度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案例展示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