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代办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诈骗老年人411920元 一被告人被判刑6年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徐晓曦 面对巨大的养老需求,部分不法分子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旗号行招摇撞骗之实,精准抓住老年人心理,编织圈套诱人上钩,我市便有老人上当受骗。
记者近日获悉,2012年至2014年期间,时任龙川县某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工作人员的被告人刘某虚构自己可办理一次性养老保险缴费业务的事实,通过他人介绍骗取了刘某达、刘某德、刘某贤等多名老年被害人46000元人民币(下同)至55000元金额不等的钱财。被告人刘某将骗得的钱财用于赌博和日常开销。为了打消被害人的疑虑,刘某收钱后便拿着被害人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到银行给被害人开户,并每个月往这些账户存入500元至900元不等的金额共27080元。事情败露后,被告人刘某于2014年3月逃往外地,后于2020年7月到龙川县公安局自首。据统计,被告人刘某共诈骗8次,诈骗金额共411920元。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刘某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遂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责令上诉人刘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90920元。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辨识能力不强、身上有余钱等特点,假借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等名义精心设计养老骗局。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性质恶劣,危害极大,不仅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若发现家里老年人被骗,应立刻耐心劝导,及时止损,并立即报警,让诈骗分子无所遁形,受到法律严惩,使社会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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