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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消费活力 共创诚信消费环境 我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通讯员 戴小茜 3月15日,我市在河源坚基购物中心开展了以“激发消费活力·共创诚信消费环境”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据了解,此次活动由市消费者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源城区消费者委员会、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此次活动旨在助力消除消费痛点堵点难点,遏制不法经营行为,增强消费者购买信心,激发消费活力,释放消费潜能,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工作人员教导市民如何辨别商品的真假。

活动现场举行表彰ODR企业示范单位、放心消费双承诺单位宣誓、放心消费双承诺单位授牌以及开展现场消费维权活动等。各单位专门设置了宣传咨询服务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还进行了烟草、酒类、“三无”产品和食用盐真假鉴别的知识普及,向广大群众讲解真、假商品的不同之处和辨别方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市场监管局以消费环境建设为重点,围绕“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多举措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市建立健全全市12315体系和体制机制,建设“逐级循环联动”评价体系,有序推进12315和12345衔接协同,做好全国12315平台和12345热线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实时交互,依法依规规范投诉举报推送、受理、办理、督办、反馈互通,及时接收、高效流转处置投诉举报,快速督查督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同时,我市还推进12315“五进”(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规范化建设,拓展和完善现有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引导和督促经营者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市现已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115个,积极引导已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的企业或投诉多发的企业自愿加入ODR机制,自主化解消费争议,做到线下纠纷线上调解,实现信息多跑路,消费者少跑腿,降低经营者、消费者纠纷化解成本。截至目前,已发展ODR企业56家,ODR单位按时办结率达100%。

此外,我市积极落实省民生实事“放心消费粤行动”工作,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围绕商品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积极引导全市街区(商圈)、餐饮店、电商平台、农贸市场和其他单位的经营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探索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推动提高消费环境透明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发展“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032家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4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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