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法院运用“和和来”调解法 为9名农民工解决烦“薪”事
本报讯 记者 曹志成 通讯员 陈鸿辉 日前,和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和平县法院)运用“和和来”调解法,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帮助9名农民工零成本讨回14万元工资,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2年3月至2023年8月期间,余某等9人在蒲某承包的某小区建筑工程项目从事消防火灾自动报警工程。工程竣工后,蒲某因未收到工程款,导致不能如约支付余某等人劳务费。经协商,双方约定由蒲某出具欠据一份,标明欠余某等9人16.2万元,并承诺分4期按期给付所欠劳务费。但给付期满后,余某等9人仍迟迟未拿到剩余的14万元,便一纸诉至和平县法院,要求讨回辛苦劳作的血汗钱。
余某介绍,该工程竣工后大家都奔赴了新的工作地点,为了讨回劳务费每个月都要请假从不同的地方赶往河源,耗费的人力、时间成本都不少。“为了更好地解决矛盾,我们通过电话询问了另外8位委托人的意愿,他们都同意本次调解,因此此次调解由农民工代表与被告直接进行,简化了调解过程。”调解员谢春培说。
在调解现场,调解员运用“和和来”调解法,通过“听、辨、借、让、和”五个调解步骤,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及农民工诉求,为矛盾双方讲解《劳动法》《保障工人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文,通过和平本土“和”文化,引导矛盾双方“以和为贵”、互让互谅、各退一步。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农民工代表同意给予蒲某半个月时间来筹集金钱,蒲某同意尽快一次性支付所欠的14万元的劳务费。矛盾双方当场签定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经和平县法院审查,予以司法确认,农民工的辛苦钱得以保障。
本案以诉前调解方式结案,省时省力,且不收取任何费用,既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也减轻了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诉累。
据了解,“和和来”诉前联调工作室自今年1月运行以来,运用“和和来”调解法调处案件326件,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了辖区安全稳定。和平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擦亮“和和来”特色调解品牌,让因地制宜的特色调解落地生根,引导当事人慢下来静下来,在传统文化熏陶中化干戈为玉帛,推动当事人“以让促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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