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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公安局关于鼓励拍摄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规范交通秩序管理工作要求,在治理城市“六乱”和交通管理六大方面实现大的突破,市公安局决定今年7 月15 日至10 月15 日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交通整治专项行动。为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交通管理,市公安局决定在专项行动期间举行市民举报交通违法有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公安局在《河源日报》、《河源晚报》开设“交通违法曝光台”,刊发市民所拍照片或信息。

      二、市民对市区机动车乱停乱放、乱冲红灯、摩托车超载、不戴安全头盔、泥头车飘洒等五种交通违法行为拍摄举报,经公安机关核实有效的每条奖励50 元。

      三、市民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图像清晰,并要有文字说明违法车辆车牌号码、违法地点、时间、违法种类、联系方式、拍摄人真实姓名等内容。

      四、市民拍摄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已经被市区智能交通系统拍摄记录或者已被路面执勤民警处罚的,经比照核实后,不予奖励。同一车辆同一违法行为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将拍摄资料信息提交至公安机关的举报者。

     五、市民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寄送或通过互联网传至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联系电话:3131733、 3286300,邮箱:hygajtzhzx@sian. com。

      六、市民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定要客观真实,如故意捏造或者用其他技术手段造假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捏造者、造假者承担。

      七、举报资料一律不退还,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保密。

      八、本次活动截止日期为2011 年 10 月15 日。

河源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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