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新闻网由河源晚报社主办!新闻网旗下: 在线数字报 | 招商画册 | 小记者网 | 民生论坛
当前位置:河源新闻网 >> 新闻 > 县区新闻 > 和平县 > 阅读新闻

和平提高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牋牋 本报讯(记者 张涛 特约记者 吴建章)为切实做好安置在企业的军转干部解困工作,日前,和平县根据相关规定,再次对安置在辖区内企业的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其中补助标准最高月增加376 元,最低月增加225元。

牋牋 和平县新调整的相关补助标准规定,从 2013 年1 月1 日起,企业在职困难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月补足2603 元调整为每月补足2979 元,月增加376 元,安置在企业的下岗、失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标准由每月1562 元调整为每月1787 元,月增加225 元,安置在企业的退休军转干部困难补助标准由每月 1359元调整为每月1654元,月增加295元。


上一篇:深圳一企业员工到和平县捐资助学
下一篇: 和平县旅游收入增幅全市第一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更多 >>

热度排行

关于我们 | 网站公告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