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工商局查处餐饮行业“霸王条款”
本报讯(记者 陈仕平 通讯员 黄金花)为遏制餐饮行业中屡见不鲜的“霸王条款”现象,近日和平县工商局开展整治利用餐饮行业“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针对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及实施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进行大力整治和规范,对格式条款中“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消毒餐具另收费”、“减少订席数不提前告知按全额收费”、“丢失物品本店概不负责”、“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利”等重点内容进行整治规范,要求餐饮业主认真对照《通知》进行自查自纠,对涉嫌违法条款进行修改。逾期不改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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