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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浰源镇五村干部 非法套取农房改造补助款27万元

 

     本报讯(记者 张涛 通讯员 何轩)日前,基于在农房改造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套取农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和平县对浰源镇新街村第五届村委会的陈某华、白某高、白某炎、陈某文、陈某青等5 人进行了处理。该县还对 2011 年以来的农房改造补助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和平县纪委透露,浰源镇新街村在农房改造补助发放过程中出现差错,5 名村干部违规报送了18 名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共套取补助款27 万元。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平县纪委处理了这5 名村干部,并对浰源镇农房改造工作的相关责任人立案调查,对浰源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针对农房改造补助工作的情况,早在2013 年,该县就积极强化措施,堵塞漏洞,举一反三,着力提高农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水平,同时强化县复核验收关和切实把好补助发放关,通过镇验收后,由县政府组成复核验收组,到镇村逐村逐户复核验收,做到复核验收100%,不漏一户,户户清楚。

     此外,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发放资金,由镇按照重新复核并经过“三签名两公示”后的农房改造验收名册,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系统,拨付到农房改造户账户中,减少了暗箱操作,有效地杜绝了镇、村干部代办、代领或现金形式发放农房改造资金的现象。

     另外,该县还进一步健全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强化工作责任。对2011 年、2012 年农房改造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纠正和查处骗套、冒领、私分农房改造资金的行为,对违规领取的资金,坚决予以追缴,造成不良后果触犯法律法规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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