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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遭遇二手房合同诈骗 房产交易风险值得警惕

本报讯(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廖志卓)好不容易筹钱买了房,一家人其乐融融。没想在入住后不久,房子的地皮权属人就过来催要房子,让其搬离,原来市民遭遇了二手房合同诈骗。日前,源城警方抓获一名网上在逃人员程某,成功侦破一宗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达35万余元。

据了解,今年10 月8 日,事主杨某到源城经侦大队报案,称其在 2011 年6 月13 日向嫌疑人程某购买一幢位于河源市石坪路的房屋,并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书》,同时支付房款35.98 万元给程某。房子交付使用后,杨某携家人一起入住,可入住新屋不久,该房屋的地皮权属人王某便持该地皮的相关手续要求其搬离。这时杨某才恍然大悟,自己可能被骗了,于是赶紧到公安机关报案。

接报后,经侦大队迅速组织民警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及时将犯罪嫌疑人程某进行追逃。今年12 月 2 日,嫌疑人程某在深圳市罗湖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被抓获,经侦大队及时派出民警将嫌疑人带回处理。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已被源城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几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很多人都选择购买二手房。但是,怎样交易才能安全稳妥,不会受骗上当?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二手房时,要特别注意如下事项:一是通过房产中介购房时,必须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中介,切不可选择黑中介,防止上当受骗。二是了解拟购房屋权属是否清楚,产权不清、无房产证的房屋不能购买。三是验明房屋卖方是否为真正产权人,有没有房屋的处分权。四是查清房屋是否查封、保全、抵押,属于集体土地性质或是五年内经济适用房,这些房屋即使有房产证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五是约定房屋交易税费缴纳方、付款金额及方式、交房程序,并在合同中注清交房时的房屋状态,以及物业服务费、住房维修资金和水、电、气等费用结算办法,以免影响交房。如果发现二手房存在矛盾,要立即中止交易行为。否则,一旦签约付款,将会陷入无休止的纠纷中,给您带来心理伤害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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