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吴某胜是连平县隆街镇政府聘任的专职护林员,主要履行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职责,但其嫌弃工资低,另外找了一份学校保安的工作,把专职的护林工作视为兼职,导致其所管辖的沙心村狗升坑山场合下峯食水坑山场于 2013 年10 月中旬至2013 年12 月底期间,被盗伐林木总蓄积量达到478 立方米,损失约9 万元。由于被告人吴某胜没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未按照规定对山林进行巡护,造成国家森林资源的重大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某胜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吴某胜当庭表示认罪悔过。
在法庭现场旁听的护林员们看到这一场景后深受触动,认识到学习涉林法律知识和忠于职守的重要性。护林员叶某忠表示,法院这次公开宣判不仅给他们敲醒了警钟,更为他们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律教育课。今后,他们一定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加强管辖林场的巡查,熟悉和掌握林场情况,切实保护好国家森林资源不被破坏。
据了解,连平县山地面积 320.98 万亩,占总面积的90.47%,山林资源十分丰富,是“广东省生态县”。但由于不法分子常常铤而走险,导致涉林犯罪案件易发多发。2014 年,连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共及时办理各类涉林犯罪案件13 件,判刑17 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较好地保护了绿色生态屏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