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整治银行卡非法买卖专项行动宣传 引导公众保护好自身权益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通讯员 梁凤银 本报4 月16 日A5 版报道的《闲置银行卡处理 别太随意业内人士:别“抛”别“卖”要注销》 一文,受到了相关部门的关注和部分热心读 者的欢迎。记者昨日从中国人民银行河源 市中心支行获悉,该行组织我市各大银行机 构即日起开展了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 专项行动集中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活动为 期3个月,将于今年7月份结束。
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宣传活动以 “非法买卖银行卡,害人害己祸无穷”为主 题。活动期间,我市各银行机构将通过营业 网点、自助银行、电子银行、官网等渠道,以 及开展集中宣传进社区等方式,通过广泛宣 传打击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相关知识,引导 公众正确认识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的危害 性,自觉拒绝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行为,保 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该行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国银行卡实 行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 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有可能 被收卡人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给自己带来巨 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非法买 卖的银行卡、身份证等可能被用于洗钱、逃 税、诈骗、送礼和开店刷信用等行为,扰乱了 正常的社会秩序。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 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会导致 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
为此,该行相关负责人借本报建议,持 卡人在使用银行卡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 几点:一是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 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造 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二是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 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 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 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 意丢弃。三是持卡人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 和身份证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 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 工作,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良好社会秩序。
上一篇:农行多款贵金属受捧
下一篇:广发信用卡为啥这样火?
相关阅读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被省人大作为全省高质量地方立法典型案例作重点推介;市人大代表履职案例《一件人大代表建议点燃一片人间烟火气》获评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全省人大代表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