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四大棚户区改造明年开始启动
本报讯 记者 黄冉 经济不景气的环境下,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拉动投资,能够实现推动经济增长和改善民生,一箭双雕。日前,市政府出台《河源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了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可代政府承接棚改项目,并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改服务。
棚户区改造是解决群众住房的有效途径,面对今年经济下行的压力,棚户区改造还具有消除住房房存量、振兴房地产市场、稳增长的重要意义。河源棚户区改造面广量大,但受限于有限的财政资金,仅靠政府推进将面临重重困难,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则能有效解决棚改资金短缺的瓶颈。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是指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市、县区政府或其主管部门按照相关制度履行采购手续后,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实施,再由政府购买主体向承接主体购买住房保障服务的模式,承接主体在实施棚改项目过程中,可向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争取贷款支持。简单来说,就是政府分期付款给实施棚改项目的主体,这个主体获得银行贷款资金后负责相应棚户区的征地拆迁、安置住房建设、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办法》中提到,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均可以作为承接主体实施棚改项目。《办法》中特别指出,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改服务。
以江东新区8.1 平方公里棚改项目为例,该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进行建设,并由市政府授权江东新区管委会作为购买主体实施采购行为,新区管委会选择了江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最终,江东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成功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融资贷款17.6 亿元,贷款期限为20 年,该公司将以政府回购资金偿还贷款。
为了保证棚改项目资金在安全环境下运行,《办法》要求,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行为信用记录,对有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骗取贷款、不及时足额偿还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同时,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审计,确保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全程监督贷款资金的借、用、管、还,严防建设资金被截留、挪用、滞留。
新闻1+1
我市3年棚改任务计划投资约76亿
本报讯 记者 黄冉 记者日前获悉,从 2015 年起至2017 年,我市大力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将涉及居民6173 户,改造面积 118.6 万平方米,共需资金约76 亿元,其中约28亿元为基础配套设施投资。明年起,我市将启动4大棚户区改造。
实施4 大棚户区改造,是我市中心城区 “东拓西优、南扩北连、中心提升”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的重点工程,也是改善民生福祉的一大举措。目前,我市已经按照“科学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编制了2015 年至2017 年河源棚户区改造规划和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建立了棚户区改造项目库。到2017 年,我市棚户区改造重点是连片规模较大、居住条件困难、住房基本功能不全、房屋抗震性能差、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
江东新区8.1平方公里棚改项目
该项目是我市中心城区“东拓”项目之一,总改造户数2930 户,面积52.1 万平方米,采用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安置方式,总投资约22.2亿元。
西优工程一期棚改项目
该项目是我市中心城区“西优”项目之一,实施总面积约88.7 万平方米,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江源新村棚改工程、庄田棚改工程、双下棚改工程,初步估算总投资约 22 亿元。
目前,该项目已初步完成了全体实施方案和具体实施工作方案的制定,正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预计明年下半年动工。
市高新区棚改项目
该项目是我市中心城区“南扩”项目之一,涉及住房698 户,拆迁面积33000 余平方米,计划投资额约为6.3亿元。
市区城南棚改项目
该项目是我市中心城区“中心提升”项目之一,总改造户数1300户,改造面积约3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2.5 亿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房屋征收1000多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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