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5月排查涉农矛盾纠纷29宗
本报讯 记者 张涛 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涉农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有效化解涉农矛盾纠纷,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涉农矛盾纠纷信访整体态势保持平稳,未发生重大信访、越级上访案件和较大恶性刑事案件。据市委农办9 日通报,截至5 月底,我市共排查出县区级台账管理涉农矛盾纠纷29 宗,无涉农案件列入省、市级台账,目前已化解22 宗,化解率75.8%。不过,土地、林地矛盾纠纷仍然是当前影响我市农村稳定的主要问题。
从全市范围内来看,我市涉农矛盾纠纷排查数量较多,达到29 宗,约占全市矛盾纠纷排查总量55 宗的52.7%,而涉农矛盾纠纷的产生基本上是围绕土地、林地引起的,这两种类型涉农矛盾纠纷占矛盾纠纷排查总量的51.7%,且引发原因多样,情况错综复杂。市委农办认为,这主要由于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变化多,事实认定困难。
市委农办认为,随着我市江东新区建设、工业园区发展,预计今年下半年涉农相关的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征用、资源权属等矛盾纠纷仍然会是热点问题。
在6 月9 日下午举行的座谈会上,省委农办调研组对我市涉农矛盾纠纷排查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提出我市要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点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解决农村土地征用、土地山林纠纷、 “三资”管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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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砍伐承包山林 东源一男子获刑3 年半
本报讯 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雷江辉 朱晓宝 河源市森林资源丰富,森林面积达到113.6 万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5200 多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72.9%,位居全省前列,是广东省的生态屏障。但一些犯罪分子受经济利益驱使,铤而走险破坏生态,不时盗伐、滥伐林木,触犯刑律被处刑罚。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东源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被告人黄某犯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 年6 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黄某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邓某甲(在逃工头)组织赵某甲、邓某乙、李某甲、王某甲(4 人均已判刑)等人于2014 年1 月11 日至 15 日携带油锯、柴刀、锚钩等作案工具,来到东源县新回龙镇立溪村集体所有由其转包管护的三托礤山上盗伐林木。2014 年1 月16 日12 时30 分,公安民警在现场抓获赵某甲、邓某乙、李某甲、王某甲。经林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勘验鉴定,被盗伐林木蓄积总计80.3547 立方米。黄某于2014 年9 月 12日被抓获归案。
东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黄某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黄某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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