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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逾半年未交水费 没想到违约金比水费还高

本报讯 记者 戴湄 日前,网友 “settlers”吐槽,他去交水费时,被打出的账单“吓了一跳”,因为水费违约金竟然比水费还要高出不少。对此,工作人员表示,逾期未交水费,将按照相关规定收取“违约金”。

“Settlers”告诉记者,由于种种原因,从今年2 月份开始,他家水费一直没有去交,上个月,他到市水业集团缴费大厅,一次性交了水费,但当他看到清单时,一下子就蒙了,水费违约金竟然比水费还要高。记者在“Settlers”提供的账单上看到,2 月份居民用水量是11 方,水费金额为11.55 元,违约金为 16.28 元;4 月份居民用水量为26 方,水费金额为27.30 元,违约金为 21.84 元;6 月份居民用水量为29 方,水费金额为30.45 元,违约金为 5.78元。

对于市民的质疑,市水业集团回应说,在《建设部关于对自来水水费滞纳金有关问题的复函(建办综函【2005】120 号)》中,建设部明确表示“ 城市供水企业在具体执行中,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通过与用户协商,在供水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量逾期付款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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