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纪委通报3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用铁的纪律守护青山绿水
本报讯 记者 刘曦 近日,和平县纪委通报3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和平县纪委指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更加科学、精准和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用铁的纪律守护和平的青山绿水。
问题一:黄石坳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
经查,黄石坳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长期存在山塘坑石场,矿区侵占保护区核心区1.5公顷,由于该石场未采取梯级方式开采,开采坡面陡直,存在严重滑坡隐患,长期开采行为致保护区核心区1.5公顷地表植被被破坏,且陡直断面无法复绿,造成严重生态破坏。黄石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原副主任肖明朗、保护科科长叶石祥和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远政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县住建局正科级干部周月锐、县森林公安分局法制股股长叶志方、合水镇合水村主任曹飞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国土局副科级退休干部刘海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安监局安全监管股股长王学用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问题二:浰江东水段偷采河砂问题
2016年春节前后,浰江东水段非法采砂点利用节假日或晚上时间偷采河砂,地点主要分布在水仙湖、梅子角、水心洲、罗营口电站下游和平与龙川交界处、梅花村卡头、麦輋、新桥村桥头等处,多数以“游击战”的方式进行偷采。非法采砂行为影响了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扰乱了浰江东水段河砂资源的开采秩序。新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余林招,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骆增楚,云星村委委员王伟平,大坝村生态保护信息员骆福志,梅花村委会妇女主任卢彩芬等人对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不够重视,没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问题三:公白镇东联村生猪养殖场污染问题
公白镇东联村生猪养殖场直排污水导致周边的空气和水质受到严重污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徐志勇和公白镇人大主席、东联村驻村工作组组长梁志汶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公白镇副镇长梁平波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公白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所长、东联村驻村工作组成员彭宜纳及县安监局驻公白镇安监员、东联村驻村工作组成员刘智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白镇东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丙淡和公白镇畜牧兽医渔业站站长陈铭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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