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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开展“强制报告”进旅店业行动 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本报讯 记者 曹志成 通讯员 陈鸿辉 近日,和平县检察院联合和平县公安局开展“强制报告”进旅店业专项行动,随机走访检查了辖区内8家旅店,督促旅店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切实把好未成年人入住旅店安全关。

近年来,和平县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发现,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住宿问题导致旅店业成为未成年人犯罪或受害的易发地、多发地。在专项行动中,干警认真查阅旅店入住人员及访客登记簿,重点查看旅店“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个必须”公告张贴是否落实到位、核实场所内有无未成年人入住信息、对未成年人入住旅馆时是否进行询问并登记监护人信息等。和平县检察院专门制作了“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张贴在旅店显眼位置,印制了“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手册,发放给旅店负责人及前台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落实。

检察官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关于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规定进行现场宣传讲解,着重强调“强制报告制度”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早发现、早取证、早惩治、早预防的重要作用,以及不依法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将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求旅店从业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学习培训,坚决杜绝在其经营场所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

和平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深入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和“关爱女童护苗成长”保护女童人身权益三年行动,通过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宣传贯彻“强制报告制度”,规范接待未成年人住宿的核验登记制度,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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