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植树添新绿生态修复护民生 市检察院持续擦亮“河检护源”生态品牌
本报讯 记者 梁小鸿 通讯员 肖玲玲 3月12日是第46个植树节,市检察院、东源县检察院组织党员干部到东江国家湿地公园举行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揭牌仪式,并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让“检察林”更加郁郁葱葱。
活动为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进行揭牌,随后,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经过3个小时的辛勤劳动,大家新栽植的枫香、黄花风铃木、红花荷等树种迎风挺立,展现出勃勃生机。
市检察院、东源县检察院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为“检察林”添绿。
今年3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多个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开展“一名党员一棵树,一个支部一片林”活动,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齐心协力开展挥锄挖坑、填土压实、提水灌溉等工作;两级检察机关还联合乡镇政府、林业部门等多方开展春季补植复绿工作,计划种下枫香、黄花风铃木、红花荷等树种2.7万棵,种植面积437亩。
除了供义务种植外,示范点还提供场所给破坏生态环境的行政、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关单位和涉案人员采用替代性修复方式进行异地补种复绿,履行修复补偿生态环境民事责任提供履行场所等方面功能,实现执法办案与生态修复相统一。这一模式既鼓励违法犯罪人员积极修复生态损害后果,也通过发挥“检察林”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义务植树与森林建设工作,传递“生态文明”“绿色检察”理念,推动全社会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据了解,全市检察机关依托与同级财政部门、法院建立的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管理机制,在依法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同时,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公益损害赔偿责任,并将违法行为人赔偿的公益损害费用通过补植复绿等方式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2020年以来共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查逮捕175件314人,审查起诉248件479人,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9件,发出检察建议196份,提起诉讼72件,依法追诉公益损害赔偿金并获得法院支持2.2亿余元,自2023年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专户设立以来入账361万余元,为异地生态修复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持续擦亮“河检护源”生态检察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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