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官”进山开庭 筑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防线
本报讯 记者 谢梦君 通讯员 徐晓曦 魏秀燕 “现在开庭!”一声响亮的法槌声打破了东源县康禾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静谧。近日,东源县人民法院“森林法官”走进保护区,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当地20多名村干部、护林员旁听了庭审。
在该起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未对采伐证许可采伐范围进行确认,造成超范围砍伐林木蓄积71.4811立方米,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
“我自愿认罪认罚,造成这样的后果,是自己思想麻痹,不懂法。”庭审顺利进行,被告人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现场。
为加强生态保护协作交流,2023年7月,东源县人民法院与东源县康禾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达成了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意见,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立了“森林法官工作室”,共同筑牢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防线。
“森林是珍贵的自然资源,采伐林木必须事先向林业部门申请采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采伐。刑法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庭审中,法官进行了现场说法,警醒群众严格遵守法律,保护生态环境,切不可因贪图省事、心存侥幸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既增强群众共同守好绿水青山的责任感,也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还向旁听人员派发了东源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宣传手册,进一步提升旁听人员法治护绿意识。
东源县以生态闻名,以绿色发展为名片。2024年以来,东源县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8件,判处被告人刑罚拘役二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不等,收缴生态修复费1474.81万元。同时,东源县人民法院还依托“森林法官”工作室,形成了与保护区管理处涉林工作信息共享、生态修复联动、宣传普法共建的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法护青绿”不断走深走实,共筑绿美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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