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2025年第3号林长令发布 加强鸟类保护 筑牢生态防线
本报讯 记者 吴心怡 通讯员 叶霏 鸟类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日,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何国森,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林长李勇平共同签署了河源市2025年第3号林长令《关于全面加强鸟类保护工作的令》,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关于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全面筑牢鸟类保护生态防线。
林长令提出,各级林长要充分认识保护鸟类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保护鸟类的职责;要带头深入林区,开展巡林调研,将鸟类保护情况列入巡林重要内容,统筹协调解决鸟类保护重点难点问题;要全面压紧压实鸟类保护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属地责任、部门协同、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保护举措落地落实。
林长令强调,各县(区)要健全鸟类保护巡护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以农田、果园、湿地、山林等区域为重点,紧盯辖区内东江和新丰江流域等候鸟重要迁徙通道和迁飞停歇地等重要区域,深入开展“清网、清套、清夹”专项行动,切实防止非法捕猎鸟类等违法行为发生。要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全面禁止、清除张网捕鸟等威胁鸟类生存的行为,推广使用生态友好型驱鸟装置或防鸟网,全面改善鸟类迁徙通道和栖息地整体环境。
林长令明确,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切实形成保护合力。要聚焦花鸟文玩、集贸市场等重点实体场所和互联网交易等网上平台,强化溯源追查与行刑衔接,依法从严、快速查办违法违规案件,构建“分工明确、监管闭环、惩处有力”的工作机制,筑牢鸟类保护防线。
林长令要求,各县(区)要立足当地鸟类资源特点,结合每年“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创新宣传载体和传播形式,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矩阵,树立全社会爱鸟护鸟新风尚。要强化典型案件警示和曝光力度,以真实案件释法明理,形成强大震慑;健全全民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护林志愿者组织、观鸟爱好者等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全民保护鸟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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