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办学单位发出警告
严重者可吊销办学许可证
本报讯 (记者 刘忠娥 通讯员 殷湘岚)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截至11月底,市直各学校和幼儿园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生因溺水、猝死等原因非正常死亡人数仍为零。
据了解,虽然截至11月底,市直各学校和幼儿园未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仍为零,但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交通、食堂卫生、消防、电线电路、学校校舍、周边建筑影响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少数学校和幼儿园的设施简陋、卫生状况差、安全台账不规范、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不够。
教育部门要求,各学校和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要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安全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要对广大师生进行防火灾、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盗、防溺水、防雷等安全知识教育,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建立每周安全检查制度,放假前要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园)的表现和假期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有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要在12月30日前安装完毕GPS卫星定位系统,若不执行,将登报公布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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