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有咄咄怪事 业主“贪”便宜人车各“住”不同小区
提示:小区车位问题一直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难点,市区东华路某小区业主就曾数次在“公仆信箱”发帖,反映小区的车位问题。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市小区关于车位的矛盾主要集中在车位费、车位数量和小区车辆被盗的赔偿责任等三个方面。
人住小区里 车放小区外
“把车停在小区外面,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市区建设大道某小区一位业主对记者说,每天下班回家,他都要费好大劲,在小区外的道路上找个能停车的空位。这位业主告诉记者,该小区像他这样,晚上把车停在小区外的业主还有不少很多。
把车停在小区外面,并不是因为小区里没有车位。据了解,该小区建有专门的地下车库,供业主停车。但是许多业主都不愿意将车停在小区的车库里,他们说,每个车位每月260元的租金,太贵了。
该小区多位业主向记者反映,去年底他们刚入住小区时,入伙协议中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约定车位租金每月150元,但上个月小区的车位费就涨到每个月260元,一下涨了110元,让他们很难接受。记者就此向该小区的物业公司求证,“的确涨价了,开发商要求涨价,我们只是执行。”该物业公司的胡经理这样回应说,每月260元的价格执行的是物价部门核准范围的最高价。
不光该小区的业主嫌车位费贵,怡景豪庭小区部分业主也有同感。但他们选择了另外的方式——该小区的物业负责人陈先生告诉记者,部分业主每天都将车停到附近的其他小区,因为这些小区的车位费比该小区要便宜。
车位费,成了有车一族的另一负担。按照市物价局相关规定,车位费分为两种:一是小区业主购买了机动车位后,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车位管理服务费,小车每月不超过30元;另外是业主租用小区车位,收费标准具体为,小车在室内停车场每月每辆165元,在专人保管的停车场每月每辆200元,可上下浮动30%。记者走访市内多个小区了解到,车位售价在5万元至10十万元之间,车位租金则在180元到260元每月不等。
部分小区车位供求紧张
记者走访市区多个小区了解到,有的小区有车位业主却不没车愿意停车,有的小区却是车位特别紧张,业主的车无处可停。
位于文明路的富景小区车位就非常紧张。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黄先生告诉记者,小区里600多户住户,共有300多辆机动车,还有助力车、摩托车几百台,但小区车位却只有不到100个,缺口很大。黄先生说,富景小区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是按照当时的生活水准设计的车位。现在买车的业主逐渐多了起来,矛盾也就越来越突出。小区里车辆乱停乱放非常严重,不少道路都被堵住了。“如果出现火灾,消防车都很难进来。”说到车位的问题,黄先生觉得很无奈。
“此外,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小区有49个后门可以通摩托车,客观上增加了我们的管理难度。”黄先生说。记者采访了解到,后门多在老小区中比较普遍。
位于新风路的阳光水榭小区车位缺口也很大。整个小区拥有400多辆小车,却只有110多个车位,并且早就出售给了部分业主,另有300多辆小车常年停放在路边。记者昨天下午在小区门口看到,道路两边停满了小车。记者在该小区采访时,正好遇到一位业主在物业办公室投诉这一问题。这位业主在小区内没有车位,小车晚上就停在小区外的道路上,一直都没什么问题。但前日上班开车时发现,车身被人划了长长的一道划痕。爱车受伤,让他心疼不已。
一方面是小区停车位紧张,一方面有物业公司将本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公共停车位出售,并有愈演愈烈之势。小区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引发了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纠纷。而按照《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则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取得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方能出售车位、车库。
丢失责任应事先约定
“我每月交30元的管理费,丢了还不赔,这是什么道理啊?”建设大道一小区业主张先生向记者反映问道。张先生最近刚购置了一台辆助力车,停在小区里的车位上,每月需向小区物业管理处交纳30元管理费。前日,张先生第一次去交费时,就问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车放小区,如果被盗,小区物业管理处会赔偿业主的损失吗?工作人员告诉他,他们只负责车位的卫生、管理和维护,不负责保管,车辆遭窃则丢了不赔。这工作人员的说法让张先生很纳闷。:“那我交这管理费是干嘛的?”他说。
车 车辆停小区内,而且也交了保管费,如果失窃了该丢了谁负责?这,一直是市区小区有车业主关心的焦点话题。
世纪华府小区物业管理处工程主管吴先生告诉记者,小区车辆被盗的赔偿问题,要看具体的责任界定。如果在车辆被盗事件中,物业公司确实有管理不严、监控不力等问题,则需要赔偿业主部分损失。
针对业主的疑问,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苗靖律师表示,河源目前物业管理的小区车辆被盗的赔偿问题,现行的法律中没有关于此类情况的明确规定。他分析说,界定丢失赔偿责任,要看业主与是,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双方对于业主的一般财产保管,一般是没有是前期物业管理还是一个物业管理合同,有无安保的约定。通常情况下,有特别约定的,比如合同中写明“;而对于业主的车辆的保管,物业管理公司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单独收取车辆负责保管费的,这时如果车辆受损或自行车,丢失由,则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承担赔偿”等,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责任,但这仍是基于合同的约定。
本报见习记者 程癸键
记者 叶能军
相关阅读
热点图片
- 头条新闻
- 新闻推荐
最新专题
- 酷暑时节,下水游泳戏水的人增多,也到了溺水伤亡事件易发高发季节。近日,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区河湖周边基本立有警示牌,但不少公开的危险水域仍有野泳者的身影。为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切...